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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琦 摄
当我们的采访对象,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主席谢赫曼先生和他的同事走进会客厅时,已经是下午6时许。从早上到现在,安排紧凑的议题、报告和会见显然没有影响他的好精神,谢赫曼一进门就用挺标准的中文向记者和翻译招呼:“你好!”
和印象中欧洲人的高大不同,这位来自法国的主席先生个子并不很高,但是清瘦而有力量,同时拥有一脸的亲切笑容。
落座后的第一个问题,我询问他:“你们的流域机构里成员只有很少的人数,但却取得了很好很大的成效,要知道在30多年之前,莱茵河还曾因为严重的污染被称作是‘欧洲下水道’、‘露天臭水沟’,你们有什么样的秘密武器,能用这么少的人得到这么好的效果呢?”
谢赫曼很明显是对中国的流域机构机制比较了解的,他回答我说:“我们的机构体制是和你们不同的,之所以人数很少,是因为我们并没有决策权,也不负责实施具体任务,主要职责是将流经莱茵河的9个国家的人们召集到一起,制定计划和对策,起到良好的协调作用。所以说,取得这样的成效,绝对不仅仅是我们这个人数少的部门自己的功劳。”
“你知道吗,”他用手划了个半圆,将身边3位同事收括在内,“我们的机构只有13个人,并且多数只是兼职,大家在各自的国家还有正式的职务或工作。我们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各国部长参加的全体会议,对莱茵河的保护、防洪等原则提出建议与工作规划,然后各国分工实施,费用各自承担。你刚才提出的问题,成功的关键在这里。我们有一股混合了各个层面的共同力量来对河流进行全面的保护——委员会很好地将流域内的政府官员、民间组织联合起来,甚至那些最容易造成污染的造纸厂、化工厂也被纳入我们的组织,这样就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对话和沟通的机会。”
听完谢赫曼先生的回答,我对这个组织的体制很感兴趣,接着问道:“据说,你们委员会的主席是轮流担任,但秘书长一直都是荷兰人,是这样吗?为什么这样设置呢?”
“哦,是这样的。秘书长在我们的机构中负责更为具体的事项,这个职务是专职的。之所以这样设置,是因为荷兰与其他8个国家相比,对于河流污染的治理有着更加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。你知道的,在地理位置上,荷兰处在莱茵河最下游,污染河流的比例最小,受到污染的危害却更大。因此,他们最能体会到河流管理必须由上、中、下游的所有国家共同合作才能收到良好效果。事实上,这个组织最初就是由荷兰人发起成立的。”
今天,莱茵河已经很好地恢复了原生态的自然面貌。人们做了大量工作,帮助一些在河岸地区耕作的农民迁出,然后重新将耕地还原成滩涂和湿地,让这些大自然原有的产物帮助河流调节自身的生命系统。对于重新恢复天然美丽的莱茵河,这些河流的管理者对它以后的发展会有什么样的勾画呢?
谢赫曼先生并没有从宽泛的管理层面加以解释,而是给出记者一个很具象的答案,他说:“由于水质变化和大坝、水闸的拦截,莱茵河的河流环境变得与从前不同了,我们目前很希望未来一些已经绝迹的鱼类能够重新回到这里。”
莱茵河安静清澈地流淌过欧洲9个国家,这些不一样国家的人们一样认同河流原生的天然形态,今天的欧洲人将这条昔日“下水道”称作“生命之河”,他们互相信任,通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,高效、负责地利用和保护着这条河流,还给河流的自在空间,也还原河流的自然魅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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