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-12-26 来源:
我部于2002年7月通过科技部向日本政府提出了合作开展"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研究项目"的申请。2004年3月8日,我部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(以下简称JICA)在京签定了关于中日两国政府合作"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权制度建设研究项目"的会谈纪要和实施细则,标志着项目进入实施阶段。 本项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国际合作,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水权水市场运行和管理经验,推进我国水权水市场的制度建设,实现我国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水型社会的建设。 项目执行期确定为3年,分两阶段实施,第一阶段主要是引进日本等国家在水权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,对试点地区进行调查并制定水资源管理基本规划和水资源分配计划,研究建立试点地区的水权制度政策框架;第二阶段主要是在试点地区进行水权制度建设的时间,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全国范围的水权制度建设框架。 我部对此项目非常重视,专门成立了项目指导委员会和项目办公室,指导委员会由翟浩辉副部长担任主任,国科司、规划计划司、政策法规司、水资源司、外资办、松辽委和辽宁省水利厅为成员单位,负责协调解决项目的重大问题;项目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外资办公室,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;辽宁水利厅负责太子河流域试点研究的工作。 日方JICA负责项目的执行与管理,并由熟悉水权制度的大学教授、政府官员和咨询专家等组成日本政策咨询专家组,负责介绍日本和其他国家水权制度的相关经验;由国土交通省职员组成日本国内支援委员会,负责为JICA提供建议;工营公司作为咨询单位负责项目的研究工作。